陕西省复工复产政府扶持政策汇总
硬/核/撑/企
疫情突袭之下,部分企业遭遇严重的损失,尤其是中小企业。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我国各级政府各地部门接连发布多项针对性政策措施,动员部署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产需衔接。
复工在即,我们收集整理了陕西省疫情期间企业各类补贴及复工政策,这些政策与企业息息相关,帮助您快速锁定优惠政策,复工复产轻松起步。
缓企稳岗补贴
①执行中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②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最长缓交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自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③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
④对西安市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西安市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⑤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⑥对西安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⑦西安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⑧对西安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分别给予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⑨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非国有企业,暂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
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实施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⑪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⑫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⑬ 2020年2月和3月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复工补助与生产奖励
①对复工复产的西安市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②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
③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我市企业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④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按企业隶属关系给予50%补助;
⑤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对西安市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西安市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贷款利息补贴
①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④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⑤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以上就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各类补贴及政策,供大家参考。无事绊心弦,所念皆如愿,希望如约而至的除了春天 ,还有疫情过后平安的你们。
陕西省国际贸易展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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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希友律所